香港DHL渠道寄运AMAZON货物的操作要求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4-17 18:59:05接香港DHL通知,即日起,如寄运货物的收件方为AMAZON(亚马逊),货物必须遵从如下规定:
1、暂停寄运目的地为加拿大,收件方为AMAZON(亚马逊)货物
2、无论目的地国家及货物申报价值,发件方必须以关税预付(DDP)出货。
寄运货物前请确保货物遵从上述寄运要求,如未能遵从上述要求,将导致香港DHL退货或者当地清关问题,由此产生的延误及相关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。
造成不便,敬请见谅!